2020年,云南偵破一起為境外不法分子提供動態VPS服務、動態IP代理的案件。其中趙某伙同邵某、楊某在2018年成立科技公司,在云南15個州市設立24個互聯網數據中心機房,為境外不法分子提供互聯網代理訪問和寬帶轉租服務,致使6起涉賭、涉詐案件線索指向其寬帶賬號。
典型行為分析:明知對方利用信息網絡進行非法行為,仍然為其提供互聯網接入等技術支持,觸犯法律。
2020年,山東偵破一起為下游犯罪提供物聯網卡及隱蔽上網鏈路的案件,其中上海某公司吳某自2017年勾結某運營商員工牛某,批量購買100萬張定向流量物聯網卡,違規搭建代理上網服務器并將裸卡銷售,致使大量物聯網卡被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。
典型行為分析:非法買賣大量物聯網卡,詐騙分子利用大量不需要個人認證的物聯網卡,綁定在路由器中(IP不斷跳動無法被鎖定)用于電信網絡詐騙,已經觸犯法律。
2019年,江蘇偵破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,其中王某利用互聯網搜索工具,搜索并租用免備案的服務器,在裝配Linux7.0操作系統的計算機上通過相關軟件面板控制端多次為賭博、博彩等違法網站進行301跳轉。
典型行為分析:為賭博、博彩等非法活動提供服務器資源、軟件便利的行為,違反相關規定。
2016年,四川偵破一起非法獲取計算機系統數據、非法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,其中楊某等人從網上購買域名服務器、CDN云加速服務搭建了網站,將非法獲取的信息數據整理后導入服務器,建立網絡聊天群進行網絡推廣宣傳、尋求購買者。
典型行為分析:非法獲取他人身份證信息,并利用服務器資源、數據庫資源搭建、維護網站,侵犯了公民個人信息。